涉及六村庄!计划10月开工!雄安一县将实施这一工程
近日,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了《雄县雄州镇六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工程EPC总承包》。公告如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雄县雄州镇六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工程EPC总承包已由雄县改革发展局以雄改发投字【2020】1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雄县雄州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雄县雄州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雄县雄州镇六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工程EPC总承包。2)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雨水管网约3745米,新建污水收集管约15000米,新建污水处理站2座,新建人工湿地1座,总计新建污水处理规模390m3/d。
2.2招标范围:1)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运营、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2)计划工期:25天。计划开始工作时间:2020年10月5日,计划竣工时间:2020年10月31 日;运营期3个月;缺陷责任期2年。3)质量标准:合格。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强制性、行业性等相关规范和要求。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基本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6)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8)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在雄安新区的投标资格;(9)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10)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1)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咨询服务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3)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4)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总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15)近1年内(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16)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17)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且在公示期内的。 上述基本资格要求,投标人须自行提供证明材料,格式自拟。2)专项资格要求(1)资质最低要求: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至少具有一个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倒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额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厂或污水处理(治理)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的业绩,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的业绩均可,以上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和中标通知书原件,投标文件中须附合同关键页(盖章页、规模页等)和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3.1.3信誉要求:无下列情形①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②近1年内(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受到行政处罚的;③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的;④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且在公示期内的;⑤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上述信誉要求由投标人自行提供证明材料,格式自拟,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均需提供各自的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1)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和2020年社保证明(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近3个月),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设计负责人:具备(给排水专业)高级职称;
3.1.5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按无效标处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组成成员不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同时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联合体所有成员在评审工作结束前均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联合体所有成员自行提供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09-01至2020-09-07,每日上午09: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联盟路707号中化大厦1211室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多证合一的除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等资料。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 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09-29 09:30,地点为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二开标室(雄县雄州路雄州牌坊南50米路东)。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雄县雄州镇人民政府
地 址:河北雄安新区雄县
邮编:071800
联系人:赵军红
电 话:0312-5799121
传真:0312-5799121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
邮编:100045
联系人:赵海涛、刘朝
电 话:0311-68008191
传真:0311-68008191
子邮件:zhaohaitao01@sinochem.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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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中共河北雄安新区工作委员会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
运营:河北日报报业集团
来源: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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