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新县大健康生态公园特许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安新县大健康生态公园特许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安新县大健康生态公园特许经营项目,《特许经营实施方案》已由安新县人民政府批准,项目业主为安新县文化和旅游局,资金来源由本项目中标的特许经营者自行筹措,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安新县文化和旅游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安新县大健康生态公园特许经营项目
2.2 项目实施地点:安新县境内指定地点。
2.3 招标范围:
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特许经营者,特许经营者将依法在安新县设立项目公司。
在特许经营期内由特许经营者全权负责本项目的设计、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等。
建设内容包括:建设安装气模,可拆装式物业、集装箱、绿化景观、草地,树林、花园、道路与停车场等。
特许经营者通过后期运营收回全部投资并获得合理利润。
特许经营期结束后,可移走资源由投资方自行处理,其他配套服务设施(如:前期由投资方投建的水、电、燃气、通信网络等)资产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约定,由项目实施机构或政府指定机构按评估价值有偿接管,保证项目设施处于良好可使用状态,且其拥有的项目设施上未设有任何抵押、质押等担保权益或产权约束,亦不得存在任何种类和性质的索赔权。
2.4 特许经营期限:10年(其中1年建设期,9年运营期)
2.5 投资金额:项目投资估算13000.00万元。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范、行业标准及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要求,达到招标文件约定的合格验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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